依据中国摄影家协会(以下简称中摄协)2020年新出台的《个人会员入会细则》之精神,经江西省摄影家协会(以下简称省摄协)七届五次主席团会议研究通过,制定本细则(自2026年9月1日试行)。
第一条 基本条件
1、年满十六周岁的江西省籍公民(或在江西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国公民);
2、本人提出申请并赞成省摄协章程;
3、品行端正且无作风不良记录及违法行为;
第二条 业绩条件
入会实行积分制,须达到入会积分10分以上,方可申报。积分细则为:
(一)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
说明:
1、同一件摄影作品多次获奖、入选、发表的,只计一次分值,按最高分计算。以组照形式获奖、入选、发表的作品,视为一件作品。
2、“发表”指在全国摄影专业杂志上发表的佳作,不包括技术、评测等文章示意图、图例的图片。
3、获一、二、三等奖,等同于获金、银、铜奖。
4、各团体会员必须将届展的奖项设置及金银铜奖名单,在举办前后一个月内,入选证书报省摄协盖章认定。
5、在国内各大摄影节、双年展是指中国摄影艺术节、平遥国际摄影节、北京国际摄影周、丽水国际摄影节、大理国际影会。
6、主版面指作品占据整页、跨页的核心照片,区别于小插图、辅图。
(二)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:
说明:“摄影文章”指摄影理论、评论、史论等文章,但不包括摄影技巧、摄影体会、简讯、消息等体裁的稿件。文章不少于800字/篇。
(三)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高校从事摄影教育、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:
说明:
1、就职于报社、通讯社、融媒体中心、正规新闻期刊等专业媒体,岗位为专职摄影记者、图片编辑、新闻影像采编等,以新闻拍摄、图文采编为本职工作;
2、在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的大中专院校、艺术院校等单位,担任摄影、影像相关专业专职教师、教研人员,负责课程教学、专业实训、学科教研等工作,外聘、兼职讲师一般不在此列;
3、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摄影、新闻摄影、影视摄影与制作、新媒体、影像艺术等对口专业文凭(本科、硕士、博士等),仅短期培训、进修、结业证书不予认定;
4、以上申报时需提供在岗、任职、学历、教学等相关证明。
(四)从事摄影组织、其他工作的申报人:
说明:组织工作的积分,应由所在团体会员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,同时附上举办摄影活动的有效证明材料,方可认定;
第三条 附加条件
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,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,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批准入会:
1、若存在侵权、盗版、剽窃、假冒等行为,不准予入会。
2、若申报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、伪造证件者,不准予入会,且三年内不得申报。
3、无论积分多高,必须参加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赛积3分以上。
第四条 奖励条件
1、江西摄影人因摄影工作或事迹,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,由省摄协主席团或者理事会正式提名,出具书面推荐函说明重大突出贡献,可特批入会;
2、鼓励青年摄影人才,对年龄不超过25周岁、积分达7分以上的,可特批入会;
3、鼓励社会力量办摄影,对资助或承办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的人员,一次奖励积分30分;对资助或承办省摄协开展其他摄影活动的人员,一次奖励积分20分;
4、鼓励摄影人积极参加公益服务,凡参加省摄协组织的摄影公益服务活动,一次奖励积分1分;
5、为进一步增强会员的荣誉感和进取心,激励会员勤奋创作,勇攀高峰,省摄协建立会员会衔制。具体细则和审批办法,详见《省摄协会衔制试行办法》。
第五条 申报材料
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、有效、规范、整洁。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:
1、凡具备上述条件,并自愿申请加入江西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,均须按要求填写《入会申请书》;
2、申请人应提交证明本人达到业绩条件的获奖、入选、发表、著作等有效证明材料(证书复印件),以及本人创作的摄影作品8幅(10英寸);
3、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,必须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。
第六条 申请程序
1、通过省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,应由两名省摄协会员介绍,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,再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地区或行业的团体会员单位进行初审。团体会员单位初审通过后,必须按照申报要求,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,在规定时间内,统一送交省摄协;
2、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省直系统的申请人,经两名省摄协会员介绍,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后,按照申报要求,签署意见、加盖单位公章,本人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摄协。
第七条 审批程序
1、由省摄协会员工作部,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;
2、由省摄协会员审批委员会,根据各团体会员上报的申请材料和条件,严格按照入会细则进行审核批准;
3、其他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的个人会员,因工作调动等原因,转会加入江西省摄协,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转出单位介绍信、本人原会员证,到江西省摄协办理入会手续(原会员证需上交江西省摄协会员工作部);
4、省摄协每年举行2次集中审批。
第八条 入会手续
申请人的入会申请,经过省摄协审核批准后,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,即可成为省摄协会员,缴纳个人终身会费800元。
第九条
本细则经省摄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,解释权归属江西省摄影家协会。
江西省摄影家协会
2026年8月28日
会员和会衔入会细则请下载:
